根据工作室/实验室运行管理需要,结合学校直属的处级科研机构管理规定,确定我院管理细则如下:
1.工作室/实验室开放时间遵照学校校历同步执行,寒暑假等法定假日期间不开放(科研项目有特殊时间需求的情况可报请院长批准后开放)。实验室开放运行期间,工作时间为上午8:30~11:30,下午13:30~16:30。
2.管理人员负责研究室开放运行管理、设备管理使用、安全保障(防火防盗)、督促环境卫生等;进入研究室工作的研究人员需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。
3.研究人员务必按照“实验室5S管理规定”自觉保持实验室的实验环境,并且进入实验室工作必须及时签到。
4.工作室/实验室钥匙发放和申领严格执行先申请审批后发放使用的原则。研究人员工作需要领用钥匙的由本人填写申领单,经院长批准后方可领取钥匙,并遵守领用承诺,切实保管好钥匙,确保实验室运行安全。
5.工作室/实验室工位分配采取动态分配的原则,一般情况下不固定使用人员,遇有科研项目工作需要的情况,经院长批准可以在一定时期内固定使用,项目结束后取消固定工位。
6.工作室/实验室打印机等设备及打印纸等耗材仅供相关科研工作使用,研究人员使用后务必及时做好相关登记。
7.为提高设备资源利用效率,实验室计算机无特殊需要禁止设置密码(科研项目有特殊需要的情况可经实验室批准后设置)。